业主堵小区门是否违法?二手房小区维权与法律风险全一、业主堵小区门的法律定性及典型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北京某二手房小区因业主大会决议更换物业,部分业主以"维护业主权益"为由连续三天封堵小区正门,最终被法院以"妨碍公务"判决赔偿物业公司损失8.6万元。这种维权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广州某小区业委会与开发商合同纠纷中,200余名业主采取"静坐封路"方式,导致小区被住建部门列入物业纠纷重点...